法律问答

在公司工作了13年,没有签订固定期限的合同,现在公司应该如何赔偿终止劳动合同呢?

劳动合同纠纷
2021-03-24 12:42:1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1.医药费由用人单位全额垫付;
    2.停工留薪期内(工伤治疗、康复期间)工资按原待遇发放;
    3.停工留薪期内需要护理的由单位负责;
    4.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按你们当地标准发放;
    5.工伤赔偿
    (1)如果继续在单位工作,不辞职的话,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根据伤残等级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2)如果选择辞职不干了的话,在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的同时,还可以根据伤残等级享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的金额有当地制定,地区不同,伤残等级不同,赔偿额度也不同,可以拨打12333咨询一下当地劳动部门。
  • 如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在合同期限内用人单位提前解除或者终止与劳动者的劳动合同。如符合《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则属于合法解除,用人单位既不需要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也不需要支付赔偿金。
  • 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赔偿,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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