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2014年6月在这家公司工作,到现在已经4年多了,公司还没有和我们签订劳动合同,可以请求加倍的工资吗?现在上司提议解除劳动关系吗?我们可以请求四个半月的经济补偿吗?

劳动合同纠纷
2021-03-25 12:16:1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你好,能证明事实劳动关系即可。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须在一个月内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超过一个月没有签订的,要从一个月开始支付直至一年的每个月双倍工资。超过一年未予签订的,视为已经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你单位这种情况要支付你的每个月双倍工资,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十二个月。
    工作时间不满一年的按一年的标准发给经济补偿金。你同意可以去你的单位当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要求仲裁。
  • 你好,未签订合同的可以要求支付双倍工资,解除劳动关系的可以要求经济补偿金。
    冷静对待,依法维护权利才是保护自己的最佳方式,应当咨询专业庄律师,获取前沿司法实践,避免判断失误,较为妥当。
  • 公司有没有给你买社保,有没有给你按时足额支付工资,如果公司没有做到,你以前述任一理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公司都要给你解除劳动关系经济补偿金,同时可以要求公司支付未签劳动合同双倍工资(10个月)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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