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新公司上班一个多月,最近公司通知我不合适,要解除劳动合同,到发工资的时候只放我2000多,签合同是10000试用期,遇到这种情况,怎么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劳动合同纠纷
2021-03-26 07:3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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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用期需要签订劳动合同:
一、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三、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四、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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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先与用人单位协商索要补偿,协商不成的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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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违法解除合同的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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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