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试用期合同签订一个月,到期后无缘无故延长一个月,没有重新签订合同,两个月后不加薪,还是研修期间的工资,想问问能得到什么样的赔偿。

改制重组
2021-03-26 11:13:1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转正不需要再签劳动合同。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第四款规定:”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因为试用期的长短与劳动合同期限有关。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因此,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没有劳动合同的试用期不成立,故试用期转正时不需要再签劳动合同。
  • 你好,这种情况是可以去劳动监察大队投诉的
  • 你好,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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