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律师,我向一家公司签订一个月的试用期合同,试用期到期后又工作一个月,这一个月合同到期后没有签订任何合同,现在公司说不采用我们储备人员的项目,让我们直接退休,对此有什么赔偿吗?

2020-04-25 09:43:2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只签试用期合同的行为违反《劳动法》,依据《劳动法》第十六条第2款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
    第二十一条规定:“劳动合同可以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根据上述规定,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就应当签订劳动合同。
    对于新上岗的劳动者,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也可以不约定试用期。如果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试用期,根据《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若干问题的通知》第3条第2款规定,“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中”,即试用期应在劳动合同中约定,而不能单独签定试用期合同。
    单位通过合同约定规避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的义务,行为违法。《劳动法》第七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
  • 公司的做法是符合法律规定的
  • 可与公司衔接处理 。但试用合同期限法律有专门的规定,约定期限不能超过法定期限。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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