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因为没有和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所以在那家公司工作了4年以上。能否领取解除劳动合同的补偿金。

劳动合同纠纷
2021-03-26 13:41:4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劳动合同的签订方式就一种,就是书面按照《劳动合同法》第16~17条规定来订立劳动合同。
    第十六条 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
      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第十七条 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要看公司主动解除劳动合同是属于过失性辞退还是无过失性辞退,过失性辞退员工不需要补偿,无过失性辞退员工需要对员工进行经济补偿。
  • 如果公司单方面解除合同,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公司应支付2倍经济补偿金数额的赔偿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等等。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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