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三个月后,公司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也没有提前一个月通知我。我可以要求赔偿吗?
劳动合同纠纷
2021-03-26 20:3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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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不给劳动合同的做法,违反了《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
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的规定,侵害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你可以向当地劳动行政部门举报,请求干预并查处。
也可以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解除与公司的劳动合同,并主张相应的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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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主张没签合同的双倍工资差额,但不能因此提出辞职并主张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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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用工满一个月未签合同的,劳动者可以要求赔偿用人单位支付二倍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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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