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1》我于2006年9月1日进入公司,公司合同为3年1次,到09年9月1日为止3年合同期满,至今公司未与我继续签约。如果公司没有犯错误,公司现在解除合同,根据今年的新劳动法,我的赔偿应该怎么计算?2如果公司提前一个月通知的话,根据新的劳动法能得到补偿吗?

劳动合同纠纷
2021-03-27 17:11:0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你好!公司不续签的,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建议你们与单位协商处理,协商处理不了的,申请劳动仲裁维权。
  • 合同到期,公司可以依法终止合同,不属于无故辞退,但是,合同到期用人单位不续签合同的,要对劳动者给予补偿。
  •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第四十六条第五项的规定,劳动者入职后,用人单位一般要与劳动者签订一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但劳动合同期满后就存在是终止用工,还是续签劳动合同,如果是用人单位不再与劳动者续签劳动合同的,则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劳动者不愿意续签劳动合同的,则单位无须支付经济补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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