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本公司是旅游业,假日越忙,工作没有假日,公司签订不定期劳动合同,工资固定,没有假日加班费,合法吗?

劳动合同纠纷
2021-03-27 18:14:56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节假日加班工资规定:   《劳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   
    (二)休息日(通常是指周
    六、周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注:按照上述规定,用人单位在不能安排补休的情形下,应当支付加班工资)。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注:法定休假日未规定可以补休;法定休假日是依据国务院令第513号,元旦一天、春节三天、清明一天、劳动节一天、端午节一天、中秋节一天、国庆节三天)。   劳动者工资计算办法:   全年工作日:365天/7天(每周)·(乘以)2天(休息
    六、日)+11天(法定休假日)   月平均工作日:(365天-全年工作日)/12个月=
    20.83天   日工资标准:本人工资/
    20.83天   休息日加班工资:日工资标准·(乘以)2(倍)   法定休假日加班工资:日工资标准·(乘以)3(倍)   (注:以上计算方法是依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
    (2000)8号和国务院第513号令规定,最新折算方法。)
  • 如果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出现工伤的,受伤职工仍可以按《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要求工伤待遇。如果用人单位没有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的,则应由用人单位承担或赔偿全部的工伤待遇。
    用人单位未与职工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并不影响劳动关系的成立,双方存在事实劳动关系,职工因工作原因受伤的,仍属于工伤,可以要求工伤待遇。

    在处理工伤时,应该在规定时间内向劳动保障部门申请工伤认定,认定工伤并治疗终结后再申请伤残鉴定,之后再根据鉴定的伤残等级等情况确定具体的工伤赔偿金额。
    对于赔偿金额,如果与用人单位协商不成的,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 发放工资的当月,计算应交个人所得税。如果当月发放多次,应该合并计税,也就是第二次、第三次、第四次与前面首先合并计税,然后补差。个税不是计提的时候产生的,是发放的时候计算的。
    因此即便计提的时候没有考虑到多次发放产生的税费,次月也必须按照税法申报。税法是不管你是否按月发放工资的,税法只关注每月发放的合计数是否符合申报纳税数。
  • 工资,是劳动者合法的收入,用人单位无论是否和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均应给劳动者支付工资。
    如果用人单位没有和劳动者签订合同没有超过一年,劳动者可以从次月起,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双倍的工资。
    超过一年,则视为已经签订了劳动合同。
    1.没有劳动合同的,可以搜集并提供带有公司名称的工作证、工作服,具有公司印章的能够体现为公司员工的文件,工资发放记录,社保缴交记录,证人证言,录音录像等材料证明存在劳动关系。
    2.用人单位拖欠工资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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