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在合同中规定:(本合同不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的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及支付经济补偿的规定)是否有效?

劳动合同纠纷
2021-03-28 07:24:34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没有,因为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一个月内签订劳动合同。(也就是说用人单位有一个月的观察考虑期)。而《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五条规定的是劳动者不愿意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
    第五条 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经用人单位书面通知后,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但是应当依法向劳动者支付其实际工作时间的劳动报酬。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劳动合同法规定的条件、程序,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或者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的;
      
    (二)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的;
      
    (三)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3日通知用人单位的;
      
    (四)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五)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六)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七)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八)用人单位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劳动者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九)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中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
      
    (十)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十一)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
      
    (十二)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
      
    (十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 根据我国的立法规定,只要符合一定的条件,只要劳动者提出或同意的,用人单位应当与其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但是,如果用人单位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不肯与劳动者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怎么办呢?  在实践中,用人单位不按规定与劳动者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情况并不罕见,那么,当我们遇到这样的情况时该怎么办呢——  
    一、当符合条件时,用人单位不予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属违法行为。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者在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详细可参考本法第14条中的四种情形),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与其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因此,如果用人单位不与你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违反法律规定。  
    二、用人单位不予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要付二倍工资。  另外,根据劳动合同法第82条的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而劳动关系仍然存在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而具体的起算时间应该从2008年1月1日本法实施之日开始。  值得提醒的是,如果劳动者要就以上的情况申请劳动仲裁,请求赔偿的,要注意保留证据,方便举证。
  • 根据我国的立法规定,只要符合一定的条件,只要劳动者提出或同意的,用人单位应当与其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但是,如果用人单位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不肯与劳动者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怎么办呢?  在实践中,用人单位不按规定与劳动者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情况并不罕见,那么,当我们遇到这样的情况时该怎么办呢——  
    一、当符合条件时,用人单位不予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属违法行为。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者在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详细可参考本法第14条中的四种情形),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与其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因此,如果用人单位不与你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违反法律规定。  
    二、用人单位不予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要付二倍工资。  另外,根据劳动合同法第82条的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而劳动关系仍然存在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而具体的起算时间应该从2008年1月1日本法实施之日开始。  值得提醒的是,如果劳动者要就以上的情况申请劳动仲裁,请求赔偿的,要注意保留证据,方便举证。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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