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请问公司这样做是否违法?没有书面通知,单方面解除劳动,口头通知,当天说当天就要走人,原因是公司需要发展,需要跟别的公司合并,位置不够坐,但赔偿一个月的工资,是否合理?能否要求赔偿双倍工资?

2021-03-28 08:49:4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公司单方解除了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47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2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 员工主动走人是没有经济补偿金的,但是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迫使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和经济补偿,并可支付赔偿金:
    (一)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二)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高劳动条件的;
    (三)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工资的;
    (四)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的报酬的。
  • 你好,可以索要经济补偿金。按照国家规定,经济补偿金的月工资为企业正常生产情况下,职工解除劳动合同前12个月的本人月平均工资,工资计算标准最低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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