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1.入职前商定的工资为7000,试用期5600,入职签订的合同仅为试用期三个月的合同,全是乙方条款,公司不交险金,我们当时没有约定正式合同的年限问题,但仍然拿了三个月试用期工资。

2.10月5号试用期满,公司没有提供正式合同,随后几天找我沟通要求增加一个月试用期,理由是我工作不够积极不能主动承担更多事情,不能主动加班。但按照7000标准发工资,仍然未提供合同。

3.10月18号再次约谈我,原因是上一个周末通过同事要求我加班,本人因为当天和朋友看演唱会所以拒绝,我和老板讲如果认可我工作就给我正式合同我好好干活,但是加班之类的要求我有权拒绝,不认可你可以开除我,给我劳动法规定的补偿,我不会主动辞职。然后他直接说我被开除了,明天不用上班了。

4.我提的是额外补偿一个月的正式工资7000,老板只愿意补偿我到月底的剩余工资,我工作到18号。

5.我和公司要求上个月工资条和辞退的书面说明,不肯给我。额外一点,我们工资条上都是扣税的,但是工资卡的信息提示却是个人网银转账。不知道公司是不是私自扣了钱。

6.想弄明白我这种情况应该怎么处理才能拿到合理补偿,我应该拿到哪些补偿?

劳动合同纠纷
2018-12-29 20:19:12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1、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你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你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最高支付11个月的双倍工资。
    2、单位发的上岗证、同事的证明、工资条,打卡记录、工服、工作往来信息、证人证言、录音、识别卡、员工手册等等之类的东西,都可以证明你是公司员工。
    3、单位违反法律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你支付赔偿金。支付了赔偿金的,不再支付经济补偿。
    4、【经济补偿的计算】经济补偿按你在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你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你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协商不成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维权
  • 在试用期内,员工提前3天书面形式提出离职就可以,若过了试用期,员工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就行了。 公司应在员工离职后三个工作日内结清工资,员工可以要求公司在三个工作日内结清你的全部工资,提前离职或自动离职,公司也无权扣钱;
    员工可以通过快递的方式向公司提出离职要求,同时保留好快递单,作为曾经提前向公司提出离职的证据
    即使员工自动离职或急辞工,公司也应当结清工作期间的全部工资,不能扣钱的;
    若因员工的提前离职给公司造成损失,应赔偿损失,但这种情况主要是针对高级管理人员或技术人员,但这种损失一般很难举证证明,因此企业在招聘人员时要做好相关的人力准备;
    法律规定是应在办好离职后三个工作日结清全部工资,但实践中,有的公司一般是下次发工资时一起发放;
    无论你是以何种方式离开公司(是开除的还是自己旷工或自己主动提出离职走的),你已工作期间的工资 ,公司应发放给你。

  • 1、有上班即可获得相应劳动报酬。解除劳动关系时,用人单位应当一次性付清劳动者的工资。
    3、若用人单位无正当理由解除劳动合同的,构成违法解除,需支付赔偿金:二倍经济补偿金。
    相关法律规定
    《劳动法》第三条 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休息休假的权利、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劳动权利。
    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工资支付暂行条例》第九条 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 如果用人单位同劳动者约定了试用期,则劳动者在试用期内只需要提前三天向用人单位提出辞职即可,只要公司不能拿出证据指出劳动者给用人单位造成了经济损失,劳动者不需要支付给用人单位补偿金,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给劳动者已经产生的工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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