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所在的公司于2010年1月28日进入公司,签订了合同,所以做的是搬运工,试用期过后,现在公司因为我自己不符合公司的要求,解除了劳动合同,超过了试用期,公司需要经济补偿,我不能和公司方面协商,我们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仲裁
2021-03-28 20:15:0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不得拖欠劳动者的工资,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在办理离职手续的当日结清工资。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
    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 你好,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先与用人单位协商索要补偿,协商不成的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 一般情况下是可以拿到补偿金,如果公司不配合,你只能通过申请劳动仲裁的方式主张补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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