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公司和我签约的时候,为了逃税合同上写的基本工资是3000,实际上我的工资是15000,在这种情况下去仲裁的话,能回到实际的工资金额吗?公司现在拖欠了三个月的工资,我怕他用劳动合同的工资补偿。我该怎么办?

仲裁
2021-03-31 02:33:4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企业为了保证员工的基本生活需要,员工在组织中可以定期拿到、数额固定的劳动报酬。
    基本工资,即劳动者所得工资额的基本组成部分。它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的工资标准支付,较之工资额的其他组成部分具有相对稳定性。
    具体来说,在企业中,基本工资是根据员工所在职位、能力、价值核定的薪资,这是员工工作稳定性的基础,是员工安全感的保证。同一职位,可以根据其能力进行工资分不同等级。
    劳动者基本工资是根据劳动合同约定或国家及企业规章制度规定的工资标准计算的工资,也称标准工资。
    在一般情况下,基本工资是职工劳动报酬的主要部分。
    劳动者的全额工资是指其每月所收入的基本工资(又称标准工资)与辅助工资(又称非标准工资)之总和,即实得工资。
  • 您好,建议您到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可以主张实际收入,可以把工资条和银行流水作为证据使用。
  • 可以要求按照实际工资来计算。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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