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公司签订了5年的劳动合同,刚工作了2个月,因为马上休息了,所以公司想节约支出通知终止劳动合同,并且马上要求去。我很懊悔,在通知解雇前一分钟就在谈论工作。我想问一下公司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是否没有履行事先通知的义务,是否应该补偿1月的工资。另外,无缘无故退休员工,是否应该加倍赔偿。
劳动合同纠纷
2021-04-02 12:1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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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现下列情况的单位可以不补偿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5因本法第二十六条 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7除此以外,其他情形下,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都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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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好不要主动提出辞职,可以通过与公司协商解除,争取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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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主动辞职不赔补偿金,协商辞职赔偿补偿金,无故辞退赔偿补偿金和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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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