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们打算买一套二手房,毛坯的,是通过中介公司,签过合同,但是对方房本没下来,遇到了问题,对方可能面临违约赔我五万,对方协商我没同意,最近去看房子发现门开着,如果原房主一房二卖怎么办?

2018-12-31 09:45:36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仅根据你所描写的事实作答:   
    1、你可以先与对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法院起诉。   
    2、解决这一纠纷的具体方法有两个。一是要求对方继续履行合同,即完全按合同履行。第二,如果因对方提前终止合同你无法履行或也不想履行了,你可以考虑下列计算赔偿方法:装修折旧后的损失;存货削价损失;如重新租房的租金高于现在租金的,两者之间差价损失;如果有营业利润损失的证据的,还可以索赔利润损失。当然,协议中提到的押金,既然约定双倍赔偿,那也可以索赔。
  • 在一房二卖中,由于房屋产权已经过户,开发商已非房屋所有权人。合同法第一百三十二条第一款规定:“出卖的标的物,应当属于出卖人所有或者出卖人有权处分。”不属于出卖人所有且出卖人无处分权的物,不构成买卖合同的标的物。
    换言之,《合同法》不承认出卖他人之物的合同的效力。违反《合同法》第一百三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即属于无权处分行为。因无权处分并最终导致合同无效的,由开发商向后一个购房者承担信赖利益的赔偿。

  • (一)两份合同均未办理登记。两份合同均未办理登记且标的房屋尚未交付的情况,属于两份合同均处于未实际履行的状态,应当以签订在先的合同优先得到履行为优先履行判定标准。

    (二)两份合同中一份已进行了过户登记,另一份未作过户登记(不管房屋是交付了哪一方)。因房屋的过户登记是物权变更范畴,按物权对世原理、物权公示原理,和物权优先于债权原理,确认已办理过户登记的一方享有房屋所有权。

    (三)在第一个买房人已办过户后又卖第二人的情况下,因这时出卖人已没有所有权,所以他的第二次卖房是无效的。
  • 双方协商确定的,从其约定;任何一种纠纷。在前期都是协商调解为主,不要在一开始就过于强硬去追求诉讼,在自己的合理忍受范围内,能够达成调解,尽量达成调解。双方不能协商确定的。
    这要分两种情况。一种是可以比照最相类似房屋的市场成交价,一种是没有最相类似房屋比照的。先确定自己类似的情况。参照进行。原则上可比照最相类似房屋的市场成交价(首先是同幢相同楼层及房型;其次是相邻幢同楼层及房型;再次是相同区域内房屋)与买卖合同成交价之差确定房屋涨跌损失;没有最相类似房屋比照的,可通过专业评估机构评估确定房屋涨跌损失。
    认定损失的时间点应从保护守约方的利益出发,以守约方的请求为基础,结合合同约定的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违约一方的违约行为确定之日以及审理中房屋的涨跌情况等等,合理确定。
    守约方损失的认定还应综合考虑守约方的履约情况、违约方能预见的因房屋价值涨跌而产生的损失以及双方是否已采取必要措施防止损失扩大等因素。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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