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请问2017年四川成都产假几天?

妇幼权益
2021-04-03 05:01:4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妇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四条:不得在女职工怀孕期、产期、哺乳期降低其基本工资,或者解除劳动合同
    第八条:女职工产假为90天,其中产前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
    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值15天。职工怀孕流产的,其所在单位应当根据医务部门的证明,给予一定时间的产假。

  • 1、顺产的98天+奖励假80天。
    2、难产(剖腹产、会阴Ⅲ度破裂)另加30天。
    3、吸引产、钳产、臀位牵引产另加15天。
    4、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15天。
  • 四川省成都市女职工产假最长时间为158天。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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