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赠予房产过户后,可再再次要回吗?

2021-04-04 06:50:1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直系亲属之间地赠与契税交3%,营业税和个税免。其他税费另算.公证费一般都是评估值的2%.但是您这次是赠与得来的房子,下次交易时有个大额的个人所得税,要交全额20%的个人所得税。

    2.父母子女间可以办理赠与,双方持身份证,房产证,直系亲属证明等资料到相关部门办理,私房赠与契税标准是本市户籍或在本市连续缴纳社保一年以上的非本市户籍的个人购买90平米以下普通住房并且是家庭唯一住房,契税按1%征收,不符合以上条件的按2%征收,对于个人购买非普通住房(144平米以上)或非住宅契税按4%征收,每平米6元的手续费。
  • 合同法明确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房屋是以过户登记作为权利转移的依据的,因此,在未办理过户之前是可以撤销赠与的,但是已经办理了过户登记的不能随便撤销赠与。
  • 《婚姻法解释
    (三)》第六条规定:婚前或者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约定将一方所有的房产赠与另一方,赠与方在赠与房产变更登记之前撤销赠与,另一方请求判令继续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按照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条的规定处理。《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条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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