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现在我村旁边粤赣高速路扩建需要征用土地,村长有权收回山权证吗?没有经过村民私自和隔壁村签证把别人的山给挖出一条马路,村民有权过问吗?而且发生过斗殴,现场有村委书记

2018-12-31 14:19:3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二十七条国家建设征用土地,由用地单位支付土地补偿费。征用耕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3至6倍。征用其他土地的补偿费的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用耕地的补偿费标准规定。
    被征用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征用城市郊区的菜地,用地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
    第二十八条国家建设征用土地,用地单位除支付补偿费外,还应当支付安置补助费。
    征用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用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地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用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10倍。
    征用其他土地的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用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标准规定。
  • 按《农村土地承包法》: n  第三十一条承包人应得的承包收益,依照继承法的规定继承。林地承包的承包人死亡,其继承人可以在承包期内继续承包。n  第五十条土地承包经营权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取得的,该承包人死亡,其应得的承包收益,依照继承法的规定继承;在承包期内,其继承人可以继续承包。
    nn如果子女长期生产、生活在农村且在最初实行土地承包时,与父母同属一个家庭,那么可以继承承包权。nn如果子女取得城市户口,则不能继承,应由村集体终止合同收回土地。
  • 第一,首先核实征收审批手续合法性,征收批准时间直接决定补偿标准。 第二,具体涉及到土地及房屋补偿标准以征地批准机关批准的征收补偿安置方案以及当地规范性补偿文件为准并结合相应市场评估值。
    第三,政府只有依法实施征收并依法将征收补偿款全部落实到位的情况下,方可动土施工。 第四,我们专业代理全国征地拆迁案件,如需委托律师代理,可以来电或者见面详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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