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和公司签约3个月,公司以不经营为理由和我解除劳动合同,只赔偿1个月的工资,公司也没有提前1个月告诉我退休的说明,我想问问这是否合理,应该得到什么样的赔偿。

劳动合同纠纷
2021-04-04 12:29:0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1、公司自用工之日起1年内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可以要求公司赔偿11个月的工资。
    2、公司没有提前30日通知解除劳动合同的,可以要求公司预支付1月工资作为代通知金和支付1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3、公司没有缴纳保险,公司辞退导致不能领取失业金的,可以要求公司赔偿失业保险金。也可以要求公司不缴纳社保费。
  • 单位违法解除合同的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 员工到达法定退休年龄,劳动合同依法终止,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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