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经营不善,新公司接手,原公司名称未更改,员工需要重签劳动合同吗?如果不愿意重新签劳动合同可以获得赔偿吗?
劳动合同纠纷
2021-04-05 11:2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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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名称变更并不影响劳动合同履行,所以员工不能以此索要赔偿,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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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是公司名称变更,是不影响合同继续履行的,不需要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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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名称变更、收购合并分立等,按照规定原劳动合同由新的公司继承且履行,原公司不承担经济补偿及其他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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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