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房子已经卖了,现在想收回不卖。房子还没过户。现在该怎么办?

2021-04-10 01:37:3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国家实行的是不动产登记制度,规定住房产权权益属于房产证登记人所有。
    所以,没有办理过户手续,住房产权还是属于房产证登记的原房主所有,遇到拆迁,安置补偿的受益人还是原房主。
    物权法》规定:
    第十四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
    第十七条 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
    不动产权属证书记载的事项,应当与不动产登记簿一致;记载不一致的,除有证据证明不动产登记簿确有错误外,以不动产登记簿为准。
    第三十九条 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第四十条 所有权人有权在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上设立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用益物权人、担保物权人行使权利,不得损害所有权人的权益。
  • 您好,如果买方已经违约,且符合合同约定或法定的解除情形,您可以解除合同,具体可详谈
  • 以合同具体约定为准,对方可以起诉要求继续履行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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