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婚前父母全资给我购买房子,婚后我老婆要求在房产证上加她的名字,如果离婚,是不是要平分这套房子

离婚
2019-01-02 09:31:25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1、婚前首付属于出资方的个人财产,婚后还款部分一般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至于你父母的14万元需要根据其是赠与还是借贷的关系而定,如果系赠与,除非书面明确约定给予你,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属于借贷性质,则该14万元属于你们夫妻的共同债务,应当将这14万元归还你父母。
    2、生育子女系夫妻双方的权利,不是一方能够决定的。

  • 1、婚前以男方名字购买的房产,共同还贷的部分为共有财产,可以请求分得一定的份额。
    2、婚后购买的房产虽然登记在女方名下,但仍属夫妻共有财产,原则上双方平均分割。
    3、婚前,父母的赠与一般会认定为是对自己子女的单独赠与;婚后,父母的赠与一般会认定为是对夫妻双方的赠与。当然,有充分证据证明与此情形相反的除外。
  • 夫妻个人财产范围:

    (1)一方婚前的财产;

    (2)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赔偿(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

    (3)遗嘱或赠与合同确定只归一方所有的财产;

    (4)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所有的财产。
    婚前买房是个人财产,不属于夫妻共有财产。

    婚姻法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1)工资、奖金;

    (2)生产、经营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

    (4)因继承或赠予所得的财产,但遗嘱或赠予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除外;

    (5)其他共同所有的财产。

  • 1、房子是婚前购买:应是个人财产,离时不作分割,产权还是自己的。
    2、但婚后所还的贷款:即使全部是用自己婚后个人收入还的,只要夫妻之间没有关于婚后财产归各自所有之类的特殊约定,婚后所还贷款是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你应分给女方婚后所还房贷的一半。
    3、房子在婚后增值部分的价款:多数法院会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有可能要分给女方一半,但也有不同判例。
    4、关于自己的补充:
    (1)房子不会给女方,产权仍然是自己的,但要给女方部分钱,即婚后所还贷款的一 半、婚后房产增值部分的一半价款。
    (2)以上是根据目前法律和司法解释给出的回答,如果婚姻法解释三出台后有不同规定,到时要看婚姻法解释三的具体内容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