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小区地面停车位收费有三种方案。一个是抽奖收费,一个是第一次收费,三个是先到先得停。但商家在征求意见时,只给了业主前两种选择,并没有告诉业主。结果合法吗?

2021-04-13 12:46:1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根据我国新出台的《物权法》规定,在建筑区划内以及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都应当首先满足业主们的需要。建筑区划内,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出租等方式约定的汽车位和车库。
    因此,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用来买卖是没问题的,关键是看合同对车位如何约定。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法学理论,一般认为,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的,车位属于全体业主所有,开发商无权出售:
    1、开发商在计算公摊面积时已把地下车位的建筑面积计算在内的;
    2、开发商把建在地下车位的成本核算在住宅开发成本之内的;
    3、根据国家法律或当地政府规定应无偿交付给业主使用的,即小区在规划时已经明确了车位作为公共配套设施的功能,将建车位作为开发商的法定义务。
  • 在自己小区停车收费是否合法要根据具体情况,收费应该分为两种情况,土地使用费和管理费。其中土地使用费的收费主体是物业,也就是外来车辆在小区内停车的,业主有权要求其交费。
    而管理费的收费主体一般是物业,往往是向有车的业主收取的车辆保管费
  • 小区停车费的性质有两种,一种是土地使用费,一种是管理费。两种费用的收费依据与收费主体是不同的。土地使用费收费的法律依据是《物权法》,收费主体是业主。业主可以因车辆占用土地而收取土地使用费。
    而管理费的收费依据是国务院颁布的《物业管理条例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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