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律师,您好,我们公司地址在苏州吴江,两个月后公司要搬迁至苏州太仓(苏州市代管的地级市),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地点是:苏州,那公司搬到太仓去,两地距离100公里,我们员工不愿意去的话,公司应该给员工经济补偿吗?不知道公司会不会以太仓市也算苏州市为由,不给员工经济补偿呢?

劳动合同纠纷
2021-04-16 15:07:38
律师解答共有1条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