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和家庭用人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签订了一年。合同约定每月工资3500元。但是,第三个月,由于家庭的原因,我单方面提出了退休申请。但是,使用者说退休不按合同工资支付之前的工资,只按基本工资2400支付。但是,合同上明确记载了如果我单方面终止合同的话,每月扣除100元的违约金就可以了。

劳动合同纠纷
2021-04-16 16:04:5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22条、第23条、第25条规定,第二十二条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
     第二十三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
    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第二十五条 除本法第二十二条和第二十三条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
  • 劳动合同违约的赔偿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的按照《合同法》解释二第二十九条的规定,如果当事人约定的违约金超过造成损失的百分之三十的,应当按照《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规定,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
  • 单位违约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按照劳动者所服务的年限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工作一年支付一个月的工资作为经济补偿,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作为经济补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