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1.未签劳动合同,工作停止后,拖欠工资半年,未书面解除合同,可以向劳动局主张这半年的工资吗?
劳动合同纠纷
2021-04-18 07:54: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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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应该在申请劳动仲裁之前向用人单位提出,而不应该在劳动仲裁申请书中提出。因为劳动关系的解除,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事。如果已解除劳动关系,那么可以在申请书中请求确认双方已解除劳动关系。
在仲裁申请书中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只要说明理由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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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拖欠工资,且未签劳动合同的,可以准备好能够证明自己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劳动关系的材料文件进行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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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支付双倍工资。协商不成的,建议向劳动部门投诉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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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