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在百货商店买的折扣衣服的收据上写着不退货,价格签字的百货商店的人剪了。我一天后皮肤痒,买了四天。衣服没有损坏,不影响二次销售。我可以要求全额退货吗,谢谢!

消费者维权
2021-04-27 18:04:5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协商不成,立即到消协投诉或者到法院起诉,以欺诈解除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一百一十三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   经营者对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没有规定实体店无理退货的内容。实体店消费的,属于订立消费合同,是否能够无理由退货,取决于双方是否有此约定,无此约定的,商家有权拒绝退货请求。如果是商品不符合要求,才是法定的退货情形
  • 保留好发票并且在有效期内不影响二次销售的就可以退款了。销售者依照前款规定负责修理、更换、退货、赔偿损失后,属于生产者的责任或者属于向销售者提供产品的其他销售者(以下简称供货者)的责任的,销售者有权向生产者、供货者追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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