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们是leoni线速产,每天12点,1点吃饭,8点是普通班,3点是加班,星期一到星期六,星期天加班的话,我可以不去吗?请假的领导不批评,我不去,工厂应该罚款吗?

2021-04-28 16:26:0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根据《劳动法》第三十六条 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
      第三十七条 对实行计件工作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根据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的工时制度合理确定其劳动定额和计件报酬标准。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
    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 你好,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 建议向劳动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维权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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