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游律师,我进公司一年三个月,进公司维持PMC岗位,现在公司要求我调动其他岗位,我自己不同意,但公司没有得到我的同意,发出通知,声明我没有在新岗位上工作现在我该怎么办?寻求帮助。谢谢你!

2021-05-01 05:09:37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 公司给员工转岗,员工不同意,要看具体情况处理。如果调整岗位符合劳动合同的约定,劳动者应当服从;如果劳动合同约定不明确,但当地有关部门规定用人单位的调整方式符合用工自主权的,劳动者应当服从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