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因为个人原因,于2012年6月25日向公司提交辞职报告,本人是2010年10月底来这家公司的,经过3个月的试用期后于2012年2月1日正是签订劳动合同,但当时签署的两份劳动合同公司没有给员工,全部由公司管理。由于负责销售方面工作,在2012年7月18日时手头工作基本弄完,差一项事情短期无法办理,人力资源部门负责人让先回家休息,人力资源总说工作办完再给办理手续,现在都一个多月了,仍不给办理,6月份工资也没有给发,说是办离职手续时一起办理,另外销售有项目提成,公司让我把去年负责项目的项目提成(2012年4月发给我)上缴给公司,不上缴给财务就不给办理离职手续。现在已经在家待了快一个月了,提交辞职报告已经一个多月了,我要如何做?公司这样做合理合法吗?

劳动合同纠纷
2019-01-07 08:21:4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签定合同必须是合同双方真实自愿的意思表示,强迫他人签定的合同是可撤消的.公司以不签保证函不给档案和社保手续为由强迫劳动者签定保证函是违法的.但是根据诚实信用原则,你在终止合同关系后还应当对在原单位知悉的商业秘密等承担保密义务.公司应当无条件给你档案和转移社保关系.
  • 你好!你只要提前30日书面通知用人单位就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不用经用人单位批准。单位不与你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你可要求其支付双倍工资;单位不给你交保险,你可要求他补缴;单位无权不给你这个月的工资,你可要求他支付工资;因单位的违法行为致使你解除劳动合同,单位应支付你经济补偿金。
    你可向劳动仲裁委申请劳动仲裁,以维护你的合法权益。
  • 辞职报告范本:
      尊敬的X总及公司各位领导:
      我很遗憾自己在这个时候向公司正式提出辞职。
      来到公司一年多,使我学到了很多知识、积累了一定的经验,对此我深怀感激,感谢公司领导给我提供了一个发展舞,感谢各位领导的教导和照顾。
      最近我感觉到自己不适合做这份工作,同时也想换一下环境,经过深刻冷静的思考后,郑重的向公司提出辞职申请。
      对于由此给公司造成的不便,我深感抱歉,但是同时希望公司能体恤我的个人实际情况,对我的申请予以考虑并批准为盼。
    我考虑在此辞呈递交之后的2—4周内离开公司,这样您将有时间去寻找适合人选,来填补因我离职而造成的空缺。
      祝愿公司在往后的发展中更上一层楼,事业蒸蒸日上!

      此致
      敬礼。


      申 请 人:
      申请时间: 年 月 日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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