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只是想咨询一下。我在洛阳的一家小餐馆工作了20天后辞职了。到了发工资的时候,我的老板不给我发工资。我没有劳动合同。我能拿回我的工资吗?

劳动合同纠纷
2021-05-03 13:42:1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劳动者按规定辞职,不允许扣发工资。《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者按此规定辞职是合法的,并不需要用人单位批准,时间一到可以离职
  • 劳动合同未到期辞职,劳动者必须事先通知用人单位,以便做好交接工作。只要能够按照法定程序进行辞职的,用人单位是无权扣职工工资的。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 劳动者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解决。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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