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您好,我在某公司从2016年4月28日到9月23日工作止,差一个星期左右就够5个月的工作期限了。但是在这个工作期间,公司说我本人有3个月的实习期,并且出了实习期以后会给涨工资,可是我出了实习期,也没有给我涨,并且我感觉到这个公司不好,所以在2016年9月23日就不干了。期间也没有签劳动合同,而且现在公司也不愿支付我9月份18天的工资。而且还和我索要之前中秋节公司给发放的员工福利,超市购物卡。并且还说,我在打辞职报告以后得一个星期交接工作,不给我支付相应的工资,说是没钱,我一下从9月份的18天扣成了11天的上班时间,日工资是按没出实习期的一天50算,所以扣除7天以后我还剩550元,可是公司说我之前有张购物卡没还给公司,所以没经我同意,就从剩下的这550元里边扣了300的购物卡钱,,还剩250元,但是250元也不愿意给我,因私人原因,赌气不想给。所以,我想问您两个问题,一个是购物卡作为员工福利,应该和工资论为一样的吗?就算我事后不干了,应该从工资里扣除我的员工福利这一项吗?还有就是国家有规定,员工在交接工作的一个星期没有工资吗?应该扣除吗?而且因私人原因,不想给钱?这么多问题,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吗?(前提是没有劳动合同)

仲裁
2019-01-07 19:28:3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申请劳动仲裁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一)《仲裁申请书》。申请人应当按照规定如实准确填写《仲裁申请书》,《仲裁申请书》一式三份,其中两份由申请人本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提交仲裁委,一份由申请人留存;
    (二)身份证明。
    申请人是劳动者的,提交本人身份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申请人是用人单位的,提交
    本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本单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等;
    (三)能够证明与被申请人之间存在劳动关系的有关材料,如劳动合同(聘用合同或协议)、解除或终止合同通知书、工资单(条)、社会保险缴费证明等材料及复印件;
    (四)申请人在申请劳动仲裁时,仲裁委根据立案审查的需要,要求申请人提交能够证明被诉人身份的有关材料的,申请人应当提交。
    如被申请人是用人单位的,应当提交其工商注册登记相关情况的证明(包括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住所地、经营地等情况);如被申请人是劳动者的,应当提交其本人户口所在地、现居住地地址、联系电话等。
  • 通常情况下,根据我国法律的有关规定:
    1、劳动仲裁裁决书生效后,对方不履行的,应去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2、申请强制执行时要准备好裁决书的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还要去劳动仲裁部门申请开具劳动仲裁裁决书的送达证明。
  • 劳动者可以通过申请劳动仲裁的方式讨要薪水,申请劳动仲裁,必须要符合劳动仲裁的受案条件。
    1、申请人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
    2、申请仲裁的争议属于劳动争议;
    3、该劳动争议属于该仲裁委员会管辖;
    4、申请书及有关材料齐备;
    5、提出仲裁要求的一方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