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从2017年9月到2018年9月工作了1年,公司没有和我签订劳动合同,没有给我社会保险。没有签订合同的两倍赔偿劳动仲裁判定已经过了法律时效,确定了劳动关系。请告诉我保险费是怎么申请补偿的。

仲裁
2021-05-04 20:38:09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社会保险补贴政策是指,为鼓励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减轻其以个人身份缴纳社会保险费用的压力,或为降低企业的用人成本,鼓励其吸纳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对上述个人或单位在缴纳社会保险费用后实行先缴后补,给予一定费用补贴。属于就业困难人员的高校毕业生,在灵活就业后申报就业并以个人身份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可以享受一定数额的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数额原则上不超过其实际缴费的2/3。
    具体补贴标准由省级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确定。就业困难人员实现灵活就业后,要向街道(社区)申报就业。灵活就业人员应按规定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每季度终了后,按规定向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申请对上季度已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给予补贴。

  • 1.如果用人单位超过1个月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则用人单位应当支付劳动者两倍的工资;
    2.如果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超过一年没有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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