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侄子买房按揭,我是共同借款人,房款已经批下来了,然而银行现在又要求我去公证处签什么我只共同还款权而没有房产产权,本来银行通知我的时候直接跟我说明的话,我会觉得没什么就去签了,可是银行通知我去公证处的时候我问去干嘛,银行的人告诉我说不知道,可能是因为我是共同借款人公证处要找我坐谈了解一下,后来公证处的人告诉我说这是银行要求他们这样做要我去签的,我就感觉上当受骗所以不肯签了,后来银行又找来开发商售楼处的人来说这是不动产登记那边要求的,不然到时办不了不动产登记,办不了房产抵压货款。请问是这样吗?有这样的条例吗?

公证
2019-01-07 23:55:45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一、如何按揭贷款买房  
    1、填写抵押贷款申请书、提交审核;  
    2、进行房产评估(先交300元评估费)、贷前调查、审批;  
    3、审批通过,办理抵押登记手续(签订合同);  
    4、发放贷款,借款人按合同定期归还贷款本息;  
    5、到期还贷;  
    6、办理抵押房屋的撤押手续。  
    二、按揭贷款买房要如何办理  
    1、买卖双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  
    2、买方、卖方、律师事务所三方签订《转按揭交易安全保证合同》;  
    3、买方交纳房屋价格30%的首付款(按交易价格与评估价格孰低的原则,一年内免评估,以原购买价为准);  
    4、卖方的贷款银行书面同意提前一次性还款的确认函(包括所欠资款本息、还款帐号);  
    5、买方据前述文件及个人资信文件向贷款银行申请二手房按揭贷款(提出贷款申请,律师初审,银行复审);  
    6、卖方向买方实际交付房屋;  
    7、银行复审通过后放款,向卖方的银行划款;  
    8、卖方收到款项后,与原贷款行解除贷款合同和抵押登记,与买方、律师一同办理过户、并且抵押给买方的贷款银行;  
    9、买方的贷款银行将30%的首付款付给卖方。

  • 一、买房过不了户可以先去公证处公证的,但是公证书不能代表买方对该房屋产权的所有权及处分权的,房产证才是房屋所有权的最有效的法律凭证。
    二、依据《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规定》第七条房地产转让,应当按照下列程序办理:
    (一)房地产转让当事人签订书面转让合同;
    (二)房地产转让当事人在房地产转让合同签订后90日内持房地产权属证书、当事人的合法证明、转让合同等有关文件向房地产所在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申报成交价格;
    (三)房地产管理部门对提供的有关文件进行审查,并在7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申请的书面答复,7日内未作书面答复的,视为同意受理;
    (四)房地产管理部门核实申报的成交价格,并根据需要对转让的房地产进行现场查勘和评估;
    (五)房地产转让当事人按照规定缴纳有关税费;
    (六)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房屋权属登记手续,核发房地产权属证书。
  • 银行办理按揭贷款的流程如下:
    贷款人准备资料:身份证、户口本、婚姻证明、收入证明、银行流水;
    然后到银行签订贷款合同;
    银行会审核贷款人及贷款人家庭的征信情况,如果征信没有问题的话就会打电话审核贷款人提交的资料的真实性;
    审核通过后银行就会叫贷款人把产权证拿到银行;
    银行拿到房管局办理抵押后放款;办理按揭贷款需要提供的资料:
      
    1、申请人和配偶的身份证、户口原件及复印件3份(如申请人与配偶不属于同一户口的需另附婚姻关系证明)。
      
    2、购房协议书正本。
      
    3、房价30%或以上预付款收据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4、申请人家庭收入证明材料和有关资产证明等,包括工资单、个人所得税纳税单、单位开具的收入证明、银行存单等。
      
    5、开发商的收款帐号1份。
  • 公证证件一般只是证明其证件属实或者复印件与原件相符。如果是公证房产证且是在国内使用的话起只要有原件,公证房产证不到任何作用(复印件与原件相符是在不方便拿出原件的情况下办理的公证),一般也不会给你公证。
    但是办理一些涉及到该房产的其他公证(一般是涉及其出售,所有人变更或份额变更)或要求您提供该房产证并在公证处留下复印件,以证明您有权处理此房产。出国有的时候需要财产证明会要求公证房产证,这个是要证明您的个人财产。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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