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哥哥20多,跟一个14岁多女孩网上认识,交往,然后自愿两人发生关系,后女方家以他强奸他女儿的理由找人威胁勒索,并将其困在女方家中10多小时勒索我们家10万块。请问这样我哥算强奸未成年少女吗?对方需要负哪些法律责任

2019-01-08 13:20:1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1,婚姻法规定的最低结婚年龄,男性满22周岁,女性满20周岁,因此未满18周岁不能结婚; 2,强奸的定义,原则是指在女方不同意、不自愿的情况下与之发生性行为,特别规定是当少女未满14周岁时,即使是她同意、自愿与男子发生性关系,该男子也会构成强奸,因此在你的具体情况中,如果女方已满14周岁且自愿发生性行为,男方不属于强奸未成年少女。
  • 你好, 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
  • 《民法通则》规定:18周岁以上的公民是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可以独立进行民事活动,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的公民,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按照最高人民法院的解释,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的自然人,能够以自己的劳动收入,并能维持当地群众一般生活水平的,可以认定为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另外考驾照,需要达到18周岁,但之前你就可以去学习理论没有问题,只是最后考试领证只能是18周岁之后。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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