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债务人跑了,担保人也没钱还,债权人起诉,担保人会被判刑吗?

如果没有法院的执行书,其他比如派出所有没有权利拘留保证人?

2019-01-08 19:39:54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如果超过了担保期限 担保人无需承担责任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三十二条 保证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或者等于主债务履行期限的,视为没有约定,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保证合同约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直至主债务本息还清时为止等类似内容的,视为约定不明,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二年。
      第三十三条 主合同对主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要求债务人履行义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   第三十四条 一般保证的债权人在保证期间届满前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从判决或者仲裁裁决生效之日起,开始计算保证合同的诉讼时效
      连带责任保证的债权人在保证期间届满前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从债权人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之日起,开始计算保证合同的诉讼时效。   第三十五条 保证人对已经超过诉讼时效期间的债务承担保证责任或者提供保证的,又以超过诉讼时效为由抗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 可以同时起诉债务人和担保人,起诉同时申请财产保全。同时修订后的民事诉讼法还增加规定了实现担保物权案件的特别程序:申请实现担保物权,由担保物权人以及其他有权请求实现担保物权的人依照物权法等法律,向担保财产所在地或者担保物权登记地基层人民法院提出。
    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后,经审查,符合法律规定的,裁定拍卖、变卖担保财产,当事人依据该裁定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不符合法律规定的,裁定驳回申请,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在生活中时常会遇到不讲信用的合作伙伴,携款潜逃,严重损害我们的利益,并且束手无策。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可以有以下几种解决办法:  
    一、在签订合同时要求对方提供担保(人保或物保),在债务人逃跑时可以依据担保向担保人主张权利或者执行担保财产,以此保障自身利益。  
    二、值得注意的是,债权是有一定的时效,债权人须在时效内主张自己的债权,否则将会失去胜诉权。根据《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五条规定的:“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限为二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民间借贷的诉讼时效为两年。自合同届满时开始计算。诉讼、仲裁、调解等,都可以达到诉讼时效中断的目的,使诉讼时效重新起算。债务人下落不明时,无法向对方主张权利,但可以到被告所在地提起诉讼,并公告送达,如果权利义务关系明确的,经审理可缺席判决;如果权利义务不明确,可以中止审理,这样就达到了诉讼时效目的。  
    三、债权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宣告债务人,然后由代管人从失踪的财产中支付债款。我国《民法通则》第二十条规定,公民下落不明满两年的,利害关系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他为失踪人。第二十一条规定失踪人的财产由他的配偶、父母、成年人或者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代管。失踪人所欠税款,债务和应付的其他费用,由代管人从失踪人财产中支付。
  • 关于债权人到法院进行起诉会如何判决的问题,具体解答如下:
    1、法院会注意防范、制裁虚假诉讼。
      
    2、人民法院在审理民间借贷纠纷案件过程中,要依法全面、客观地审核双方当事人提交的全部证据,从各证据与案件事实的关联程度、各证据之间的联系等方面进行综合审查判断。
      
    3、法院对形式有瑕疵的“欠条”或者“收条”,要结合其他证据认定是否存在借贷关系;对现金交付的借贷,可根据交付凭证、支付能力、交易习惯、借贷金额的大小、当事人间关系以及当事人陈述的交易细节经过等因素综合判断。发现有虚假诉讼嫌疑的,要及时依职权或者提请有关部门调查取证,查清事实真相。经查证确属虚假诉讼的,驳回其诉讼请求,并对其妨害民事诉讼的行为依法予以制裁;对于以骗取财物、逃废债务为目的实施虚假诉讼,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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