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9月份(1-28)号都是正常上班?(9月29号-10月3号?公司放了4天假)???10月4号正常上班?10月5号正常上班?????(10月6号_10月10号?旷工5天,公司规定旷工3天算自离)?加班工资是月底结算的?但是公司每月10号才发放上个月工资?由于自离原因工资没按时发放?还是经过劳动保障局的举报?公司才发工资的.??公司规定旷工1天扣3天工资??我是10月份旷工的?但是他们把钱在9月份工资里扣了??我扣掉的钱能要回来吗???(本人没有提前30天通知公司离职)

2019-01-09 14:39:09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如果劳动者依法主动离职的,用人单位应当在办理离职手续时,一次性将工资发给劳动者,用人单位不按劳动合同约定及相关法律规定发放工资的,用人单位的行为违法,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处理。  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 劳动者离职后,只要在一年之内提出,并且有加班证据的,劳动者是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其加班费的。
      证明加班时间方面的证据主要包括:考勤表、考勤卡、加班审批单、加班通知、监控录像、证人证言、加班时所做工作形成的书面文字记录、电子邮件等。
      工作日加班费的计算方式:月工资÷
    21.75÷8×加班小时数×
    1.5倍;
      双休日加班费的计算方式:月工资÷
    21.75÷8×加班小时数×2倍;
      法定节假日加班费的计算方式:月工资÷
    21.75÷8×加班小时数×3倍。
      法律依据:《劳动法》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 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依法解除劳动关系,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协商一致的,可以在下一个工资发放日统一发放,用人单位要求离职后工资六个结算日是指6个月,用人单位的约定是违法的,当事人可依法向劳动争议仲裁机关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劳动合同法》  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第七十七条 劳动者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有关部门依法处理,或者依法申请仲裁、提起诉讼。  第七十八条 工会依法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对用人单位履行劳动合同、集体合同的情况进行监督。用人单位违反劳动法律、法规和劳动合同、集体合同的,工会有权提出意见或者要求纠正;劳动者申请仲裁、提起诉讼的,工会依法给予支持和帮助。  《工资支付暂行条例》  第九条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第十八条各级劳动行政部门有权监察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的情况。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行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工资和经济补偿,并可责令其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经济补偿和赔偿金的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因工资支付发生劳动争议的,当事人可依法向劳动争议仲裁机关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申请劳动争议仲裁。
    工资是用人单位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劳动合同的约定,以各种形式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报酬。根据劳动部《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和各地规定,劳动合同依法解除或者终止时,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合同时一次性结清工资,工资应当支付到离职之日止,一般应在3日内结清工资。

    用人单位不依法结清工资的,申请劳动争议仲裁。

    劳动部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第九条 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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