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现在我所在的单位没有正当的理由,早上6点上班,中午12点下班,下午2点上班。晚上8点下班的一班工作制度,无视劳动法,我应该如何保护自己的合法劳动权利,签订临时合同,合同也没有理由被该公司收缴。

劳动合同纠纷
2021-05-15 09:47:3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如果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出现工伤的,受伤职工仍可以按《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要求工伤待遇。如果用人单位没有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的,则应由用人单位承担或赔偿全部的工伤待遇。
    用人单位未与职工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并不影响劳动关系的成立,双方存在事实劳动关系,职工因工作原因受伤的,仍属于工伤,可以要求工伤待遇。

    在处理工伤时,应该在规定时间内向劳动保障部门申请工伤认定,认定工伤并治疗终结后再申请伤残鉴定,之后再根据鉴定的伤残等级等情况确定具体的工伤赔偿金额。
    对于赔偿金额,如果与用人单位协商不成的,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 已经在用人单位工作十年,可以要求用人单位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如果对方不续签的话,可以到劳动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解决
  • 可以提起劳动仲裁解决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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