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三项之立法精神,在发生了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客观情况后,法律不鼓励用人单位直接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为了维持
劳动关系的稳定,法律赋予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变更原劳动合同的义务,这是用人单位的一项法定义务,如果用人单位不经过该协商程序而直接解除,就构成了违法解雇,需要承担违法解雇的法律后果。如果公司未经协商就直接通知你解除劳动合同,属违法解除劳动合同,你可以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要求单位支付相当于双倍经济补偿金的赔偿金。
如与单位无法协商达成一致,可申请
劳动争议仲裁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