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是一名来自乡下的农村娃,在鞋厂上班已有三四个月,家中有事需要回家,提前一个月辞工也到,车间主管给予批准?,但是他叫打证明我也打了,说:有证明就可以,当我离发工资只有一天找老板签字,老板不给予签字说是这个证明不行,说:没有有我的签字没有用包括经理,每次发工资就辞工一个也不批。我是乡下来的不可能回家的路费叫家里打来,还说需要政府证明的才可以,我生气之下矿工一天,等到第二天发工资我去领工资,老板来对老板娘说不给我发工资,谁叫我矿工跟钱过不去啊。于是我没有拿到一分钱。

???我想请教老师我受劳动法保护吗?

???要是一个员工不愿意在工厂上班了是否给予结算工资?

???何况进厂时我问过车间主管怎么不给我们签合同?他说:急着赶货有时间再说,我也没有说什么便做了下去。没有签订合同请问老师我是否受劳动法的保护?如何去保护我?

劳动合同纠纷
2019-01-11 08:39:08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正式员工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如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的工资用人单位应发至劳动关系解除或者终止之日。
    故您依法单方解除劳动合同是不会影响劳动期间工资的发放的。如果协商不成,您可以向劳动局投诉或申请仲裁维权。
  •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因工资支付发生劳动争议的,当事人可依法向劳动争议仲裁机关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 即使是自动离职,但毕竟劳动者是为公司工作过,同样需支付劳动者工资。公司可因你的自动离职作适度的工资扣减,但这必须建立在合乎程序的规章制度度之下,比如规章制度经民主程序讨论经大部分职工认可,进行公示,员工入职有进行培训并签名确认等,或者劳动合同中有约定。
    否则公司就不能随便扣减员工工资,因为公司没有行政处罚权。而至于扣减工资,一般不能超过20%,或扣减后所剩工资不得低于最低工资标准。
  • 若用人单位不支付工资,劳动者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讨薪:

    1、劳动者可以到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劳动监察投诉。
      
    2、可以到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支付工资。如果未签订劳动合同,可以要求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如果是以拖欠工资提出的解除劳动关系,还可以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
      
    3、有欠条的,可以直接起诉到法院,要求支付欠条里的工资数额。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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