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员工于2014年12月7日进入公司,到2017年10月为止签订了2年的劳动合同,加入了社会保险。现在合同没有到期,因为员工的工作表现不好的公司必须辞职,员工要求从2014/12到2017/10月重新交付社会保险。公司方面不承认这期间是劳动关系吗?只承认劳务关系吗?

劳动合同纠纷
2021-05-26 09:22:56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劳务关系的双方不存在隶属关系,没有管理与被管理、支配与被支配的权利和义务,提供劳务的一方在工作过程中虽然也要接受用人单位指挥、监督,但并不受用人单位内部各项规章制度的约束,双方的地位处在同一个平台上,而劳动关系中的双方具有隶属关系,劳动者须接受用人单位的管理,遵守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用人单位对于违反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的劳动者可以采取如降级、撤职和解除劳动关系等处分,这是劳务关系与劳动关系的最重要区别。双方之间不具备劳动关系的法律特征,双方形成劳务关系,而非事实劳动关系。
  • 你好,实践中,对于社会保险赔偿纠纷一般会作为劳动争议案件予以受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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