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案件:一名妇女在跟其男友争吵的时候,纠纷,拉扯中,被其男友甩动过程中摔倒在地,导致头部出血,因为怀孕不能照CT,法医鉴定是轻微伤,为啥派出所说不能治安拘留,因为证据不足,不属于故意伤害他人身体呢?,孕妇被其伤害至受伤,为啥派出所认为还是无罪呢,就这样放了他?那该怎么办,孕妇不想得到那边的金钱赔偿,而且男友也不接受调解,就是想要男友受到该有的惩罚而已,而男友是本地人,是不是真的有徇私舞弊之风呢,请问,我能怎么办?

人身损害赔偿
2019-01-14 00:36:22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报警处理,申请伤情鉴定:
    1、如果构成轻伤或轻伤以上,打人者就涉嫌故意伤害罪,依法应被追究刑事责任。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
    2、如果伤情鉴定为轻微伤,只能要求民事赔偿,受害者可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同时可以要求给予行政处罚。
    3、公安机关立案后,受害者还可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要求赔偿。当然也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人身损害赔偿。
    4、人身损害赔偿的项目包括: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交通费、伤残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 轻微伤不构成犯罪,但可以治安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n法律依据:《侵权责任法》第十六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n具体的赔偿项目和金额的计算标准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里面有详细的介绍,建议你查阅一下n
  • 打架,双方的行为都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3条之规定,都涉嫌殴打他人,依法双方都应承担治安行政责任和民事赔偿责任。  如果派出所在对当事人处罚时,比对方相对要重,且是对方过错在先,对方处罚相对当事人应重。
      对行政拘留处罚不服的,可以向上级公安机关提请复议。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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