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对方多次电话骚扰,用不雅语句侮辱我方,我方一人去谈合??,双方在谈合的过程中一言不合?,打了起来,我方两人打对方一人??我方一人被拿刀砍伤??,对方未成年,请问对方需要付什么刑事责任

2019-01-14 06:29:19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您好啊,根据我国《刑法》第十七条的规定: 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 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 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 减轻处罚。 你的现在应属于轻伤的范畴,可以去做一个伤残鉴定(现在已属于十级伤残的等级,而且如果说恢复的状况不理想的话,可能会构成九级伤残),这样在后来的民事诉讼索赔中会争取到主动。
    但如果那几个未成年人是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将不适用《刑法》第十七条第二款的内容
  • 关于刑事责任,我国法律并没有明确且统一的定义。但从理论上人们普遍认同的是,刑事责任是一种“否定性评价和谴责”。在我们国家的司法实践上,实际也同样体现这一点。  简而言之,刑事责任是根据相关刑事法律的规定,犯罪分子因其所犯罪行为而应受追究的法律责任。
    值得我们注意的是,此处所依据的法律不是行政诉讼法、民法通则、合同法等私法,而是依据我国最为严厉的刑法。因此,刑事责任与行政责任、民事责任等存在着很大差别,不仅仅是程度上的区别,更有性质的差异。
    举个例子,一个人因为签了合同不履行,承担的仅是违约的民事责任,而一个人利用合同进行诈骗,承担的将可能是刑事责任。前者可能是赔偿,而后者则可能面临限制或失去人身自由的惩罚。
  • 对于诈骗次数多与量刑有关系问题:多次诈骗当然和量刑有直接关系。诈骗次数多,数额自然大,而诈骗罪量刑最基本的就是以数额判断。而且,多次诈骗,说明恶性严重,也是量刑依据之一。
    定罪主要是涉案金额,次数也是量刑情节之一。
  •   频繁的发短信和打电话不会构成骚扰罪,但是严重者会被处罚。
      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第五款规定: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