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人才房需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申请人需为经市人力资源部门认定的杰出人才,在本市未享受过购房优惠政策,在本市用人单位全职工作;
2、申请人需为经市人力资源部门认定的领军人才,申请人本人及共同申请人在本市未享受过购房优惠政策、未拥有商品住房、未领取过领军人才租房补贴,在本市用人单位全职工作,地方级领军人才、后备级人才须具有本市户籍。
深圳人才房申请流程是什么
深圳人才房申请流程如下:
1、用人单位对杰出人才的资格和申请材料进行初审;
2、用人单位向市住房保障署提交初审合格的申请材料,并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3、经审核合格的,市住建局或市住建局授权市住房保障署与用人单位、申请人签订《深圳市人才公共租赁住房
租赁合同》。
经审核不合格的,由市住房保障署通知用人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