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几天曾咨询过转继承问题,因有协议和继承人知情权的问题,有律师说还有权利,有说没权利了。我家有一处宅基地房屋(父母一起盖的),2006年母亲去世,姥爷是2009年5月去世,在2008年3月我与父亲两个人就房屋问题写了一份协议(因父亲同年4月要再婚,协议是房屋一人一半),因一些原因,2009年9月我与父亲又写了一份协议(房屋归我,父亲居住),后在2010年5月因一些原因,我与父亲两个人又写了一份协议(房屋归父亲,我居住,我与父亲就房屋问题共写了三份协议,都只是我和父亲两个人的签字),当时因为是村里的农村房屋,又是母亲出嫁以后和父亲盖的房屋,就没想到过和我姥爷家有关系,所以姥爷家根本不知道协议的事,所以想请问,因为有协议问题,现在姥爷已去世,姥爷的其他子女(姨和舅舅)还有继承权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