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住在七天连锁酒店,晚上回去推门,玻璃门意外碎了导致受伤,酒店只愿意给付医疗费和误工费,其他的营养费什么的概不承担,请问这样合理吗???

2019-01-18 15:59:3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误工费
    (一) 概念:误工费是指受害人因遭受人身伤害,致使无法进行正常工作或进行正常经营活动而丧失的工资收入或者经营收入。是一种积极的财产减损,表现为财产的应增加而未增加。
    (二) 相关法律和司法解释关于误工费的规定: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0条: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145条:经医院批准专事护理的人,其误工补助费可以按收入的实际损失计算。应得奖金一般可以计算在应赔偿的数额内。本人没有工资收入的,其补偿标准应以当地的一般临时工的工资标准为限。
  • 如果是因为交通事故等车险赔偿,保险公司一般都会参照你所就职工种的行业标准进行赔偿误工费。保险公司赔偿误工费需要以下材料:
    医院医生开的病历证明。
    如有住院,需要出院小结(证明误工的天数)
    单位出具的月收入证明,写有实际误工天数及扣发工资金额的原件。
    提供受伤前三个月银行代发工资的流水单。
  • 这个要看酒店有没有责任:从事住宿、餐饮、娱乐等经营活动或者其他社会活动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未尽合理限度范围内的安全保障义务致使他人遭受人身损害,赔偿权利人请求其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即:要是因为酒店没尽安全防护义务的造成损失,酒店承担责任。
    如果酒店已经尽了义务,损害是由顾客单方面引起的,酒店不担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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