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爸爸多年前过世了,名下有套房屋,据说现在要交个什么继承税,大概是多少啊?爸爸生前写过简单的遗书,是他自己亲笔写的,有签名和手印,但并没有公证,这能算遗嘱吗?还有就是继承有哪些步骤,需要哪些材料?

2019-01-20 09:42:20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买卖合同可以公证,公证的合同是有效的合同。但公证后,只能证明买卖合同有效,仅此而已。所以,不能依据公证书确认房屋产权。取得房屋产权,必须房产登记,登记后才能取得房屋所有权。
  • 遗嘱是立遗嘱人对自己所有的财产进行处分的一种行为,只要遗嘱是立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遗嘱中处分的财产确定是归立遗嘱人所有并且符合遗嘱的要件的,那么遗嘱就是有效的。遗嘱是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录音遗嘱、公证遗嘱口头遗嘱等,只有公证遗嘱必须经过公证,其他四种遗嘱不需要公证,但是必须符合各自的有效要件,如果不符合遗嘱的要件,那么即使有遗嘱,因为形式不符合法律规定,那么也是无效的。
    遗嘱无效的话,父母作为法定继承人是可以继承的。如果遗嘱符合法律规定的形式要件,内容也是真实的,那么遗嘱有效,父母没有继承权。
  • 遗嘱不要不必须公证才生效,只要符合《继承法》中关于遗嘱的规定,即使没公证也一样有效。对照继承法中的规定看一下有效的条件:
    (1)《继承法》第十七条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以【录音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2)第十八条下列人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
    (一)无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
    (二)继承人、受遗赠人;
    (三)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
  • 没有经过公证的遗嘱有没效,要看是否符合法律要求,公证遗嘱是遗嘱的一种形式,需要到公证处去公证,还有书面遗嘱,录音遗嘱,口头遗嘱等等,录音遗嘱和口头遗嘱需要两个以上没有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在场.你爷爷写的属于书面遗嘱,只要他写遗嘱的时候头脑是清醒的,没有被别人所控制,是按照自己的遗愿写说来的就是合法的,并不需要公证.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