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贷款方:尚信担保有限公司

办公电话?0576-82197008?电话186-588308770

公司传真?0576-88476637

地址:浙江省台洲市市俯大道232号

借款方*****??银行帐号******

电话*******??身份证*******

地址*********

担保方:王福强????????????????????????????(这个人我不认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经贷款方,借款方,担保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信守。???(我没和担保方有过联系,都不认识他)

第一条?贷款种类__***_借款金额(大写)____五万_______

第二条?借款用途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借款利率:借款利率为月息%1?按季收息,利随本清。

第四条?借款期限:借款期限自_**_年**_月**_日起,至**_年**_月**_日止。借款实际发放和期限以借据分1次发放和回收

第五条:还款资金来源及还款方式:

1?还款资金来源_****__2还款方式:****

第六条:保证条款:借款方请(王福强)作为借款保证方,经贷款方审查,证实保证方具有担保资格和足够代偿借款的能力,保证方有权检查和督促借款方履行合同。

当借款方不履行合同时,由保证方连带承担补偿借款本息的责任。

第七条:违约责任

1?除本合约另有约定外,任一方如有违反本合同约定时,不履行合同时。由要求解除方承担法律责任,并得请求损害赔偿及费用(含律师费)。

并向人民法院起诉,贷款的%50向借款方偿付违约金

2?借款方如不按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贷款方有权收回部分或全部贷款。对违约使用部分,按银行规定加收罚息,借款方如在使用借款中造成物资积压或

损失浪费或非法经营,贷款方不负任何责任,并有权按银行规定加收罚金或从借款方帐户中收贷款本息。如借款方有意转移并违约使用资金。贷款方有权商请其他

开户行代为扣款清偿。

3?借款方应按合同规定的时间还款,如借方需要将借款展延,应在借款到期前5日向贷款方提出申请。有保证方的,还应由保证方签署同意延长担保期限。经贷款方

审查同意后办理延期手续,如借款方不按期偿还借款,贷款方有权期限追回贷款,并按照银行规定收逾期利息加罚金。如企业经营不善发生亏损,危及贷款安全时,

贷款方有权提前收回贷款。

第八条?:合同变更或解除:除(合同法)规定允许变更或解除合同的情况外,任何一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当事人一方依据(合同法)要求变更或解除

合同时,应及时采用书面形式统治其他当事人。并达成书面协议,本合同变更或解除后。借款方占用的借款还应付的利息。仍应按本合同的规定偿付。

第九条: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生效,借款方需向贷款方缴纳一千八百元作为履行合同保证金,这个钱我们不会要你承担这个费用。在你贷款完成后,我们公司保证全部退还给你

第十条: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按后面(担保)项处理

(1)由仲裁委员会仲裁?(2)向人民法院起诉

贷款方:尚信担保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陈建国??保证方:王福强??(和公司一个章)?????????借款方:******????时间**年**月***日??????????????????????????????????????????????我与11月24号在网上找了一个网上贷款银行,贷款5W。在其之前?我有问?贷款下来之前是否要交纳保证金?对方说?不用,之后在网上QQ发来合同?我签之后?合同里出现一条?在放款下来之前?必须交纳1800元?交纳后等15分钟?连本带交纳金51800元打入我帐户,我怕是骗子?我就没打?合同里有一条,签约后?(如借款人违约。不履行合同时,要求解除方承担法律责任。并得请求损害赔偿及费用(含律师费),并向人名法院起诉。贷款的%50向借款方偿付违约金)???对方一直电话打来?吹我去银行打钱?。后没接电话?发来一条信息,短信内容为(我们就按合同履行)意思就是要起诉我?但是我在浙江工商部门查询了他们的借款公司(尚信小额贷款有限公司)没有查询到。请问我该怎么办?如果真告我?我真要履行赔偿他们2W5?

2019-01-20 19:16:20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1、合同中没有约定违约金条款,但是有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计算方法的,可按照约定的计算方法进行计算。 
    2、如果合同中,既无违约金也没有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计算方法的,可以凭借相关的款项单据,还款记录,书面证据等双方进行协商。 
    3、如果双方就实际损失金额,不能达成协商一致的,可以收集证据材料向法院起诉,由法院审查后进行判决。 
    二、在计算预期利益损失时要注意以下几方面:
    1、预期利益的起算点以合同订立的时间为起算点,订立之前的利益不能纳入。
    2、损失的最高额是以合同履行的前提下可以预见的期待利益为上限,过高或不可预见的利益不能纳入。 
    3、预期利益实在订立合同时违约方可以预见的,或是违约方可能造成的损失,需要承担的损失后果。其他的不能强加在预期利益之内。 最后,在逾期未履行合同义务的时候,都要承担违约责任的,只是责任的大小有所不同,建议不要想通过规避法律的方式使自己免除责任,避免因为逾期时间过长而承担更加重的违约责任。
  • 我国合同法第206条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双方没有约定利息,应视为不支付利息,因此,只需返还本金,无需返还利息。但是,这并不代表任何时候都不需要返还利息,根据《合同法》第211条规定:“自借款合同到期后,原告主张权利之日起,被告应负偿还借款及利息之义务。
  •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在我国,根据借款合同出借人的不同,可以将借款合同分为以银行等金融机构为出借人的借款合同和自然人之间的借贷合同。所谓民间借贷,通常是指自然人之间的为了互助互济而签订的借款合同。
    民间借贷合同通常具有下列特性:
    (1)民间借贷合同是实践性合同。《合同法》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生效。”也就是说,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的生效除了当事人意思表示达成一致之外,还要求实际交付货币。
  • 关于违约金上限的问题。
    法律规定违约金不得超过合同标的额的30%,如果你贷款合同中约定的违约金数额没有超过贷款金额的30%,也就是15万,那么你有违约行为时应当如约支付,如果违约金数额超过了15万,那么超过的部分你无需支付,因为已经超过法定上限,超出部分的约定违法无效。
    相关法律依据如下:
    按照《合同法》解释二第二十九条的规定,如果当事人约定的违约金超过造成损失的百分之三十的,应当按照《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规定,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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