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一年前协议离婚,一方主动放弃房产分割,还没来得及办理房产过户,一方(放弃方)意外死亡,应如何办理房产变更?必须得经法院确权吗?确权需要如何办理?

离婚
2019-01-25 07:53:26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所需要的材料根据不同的情况不一样,但总结起来主要需要的材料有:房地产转移登记申请表,房屋所有权证书,房屋买卖合同,业主与购房者双方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此外,还需要特别注意一下,您可能还需准备以下的材料:

    (1)若单位购买私房,还需提交单位法人或其它组织资格证明(营业执照或机构代码)原件及复印件(盖章),单位法定代表人办证委托书(收件窗口领取),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若非住宅转移,还需提交土地使用权证书;

    (3)当事人不能亲自办理,需出具委托书或公证书,受托人需出具身份证;

    (4)房屋若已出租,且承购人非承租人的,需提交承租人放弃优先购买权证明;已设定抵押权的,应提交抵押权人同意的书面文件;

    (5)若有共有权人需出具共有权人同意出售证明和共有权证书;

    (6)若经法院判决的,需出具法院判决和协助执行通知书。
  • 房产继承应先到公证处办理房产继承公证手续,再到房产交易中心办理房产继承手续。那么,继承房产过户需要什么怎么办理,为您能介绍,希望能给您提供帮助。  继承房产过户需要什么怎么办理:  
    (一)遗产公证  遗产公证需父母档案,死亡证明。父母有工作的在单位一定有档案,这个必须出具。死亡证明在所属派出所开。这个证明只开具一次,如果死亡证明遗失则需要殡仪馆开具的证明。然后子女需要提供本人户口,身份证(原件)。  
    (二)上交到公证处的资料  上交到公证书的资料有房产证,土地证,业主档案,死亡证明,所有子女户口,身份证。接下来的流程就是等待公证处的预约谈话,这个程序需要全部子女到场,并商定由一位或者几位继承该房产(继承人有婚姻的需要夫妻双方到场过户,单身则需要区民政局的单身证明,离婚的看是在业主去世前离婚还是在去世后离婚:
    1、在老人去世前离婚的则不需要什么另外的证明。
    2、老人去世后离婚的则需要到房地局开办证明)。公证处在收到全部证明资料后会到老人所在单位调查是否有几个子女,公证处有时还需确认去世老人的长辈是否在世,因为他们也有继承权。  
    (三)房屋交易贷款  有公正的房屋交易需要贷款的:
    1.商业贷款各银行都认这个公证书;
    2.公积金贷款中心不认公证书,公积金贷款必须要拿公证书和房产证、土地证到房地局换取继承人名字的房产、土地两证,这样可以贷公积金。  
    (四)过户  有了公证书、房产证、土地证,这个房屋就可以到房产部门进行过户了。  
    (五)缴纳费用  办理继承登记的时候,还需要缴纳一些费用。包括100元的登记费、5元的权证印花税、继承房屋评估价
    0.05%的合同印花税,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无偿受赠房屋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规定,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对其承担直接抚养或者赡养义务的抚养人或者赡养人;房屋产权所有人死亡,依法取得房屋产权的法定继承人遗嘱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无须缴纳个人所得税。
  • 房产过户注意事项
    1、若单位购买私房,还需提交单位法人或其它组织资格证明(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单位法定代表人办证委托书(收件窗口领取),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若非住宅转移,还需提交土地使用权证书;
    3、若当事人不能亲自办理,需出具委托书或公证书,受委托人需出具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房屋若已出租,且承购人非承租人的,需提交承租人放弃优先购买权证明;
    5、若有共有权人需出具共有权人同意出售证明和共有权证书;
    6、若经法院判决的,需出具法院判决和协助执行通知书。
    去交易中心办理过户手续,带上房产证原件,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
    去办理过户手续需要原房主夫妻双方到场:带上身份证、户口本、房证、契证、结婚证(单身的需要单身证明)买的人只要带上身份证就可以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身份证明;
    (三)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房地产权证书;
    (四)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
    (五)其他必要材料。
  • 针对不同的情况,离婚协议书的变更方式也是不同的:
    (一)办理离婚登记前,如何变更离婚协议书?
    在办理离婚登记前,离婚协议书是没有生效的。夫妻可协商变更离婚协议书,也就是签订新的离婚协议书;如果夫妻一方想变更离婚协议书,而另一方不同意的,那么想要变更的一方不去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就行了,因为只要不登记离婚,离婚协议书就是无效的。
    (二)办理离婚登记后,如何变更离婚协议书?
    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中,第九条规定,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